為推動區議會改革,政府選了四個區議會參與先導計劃,讓區議會與康文署商議管理圖書館、康體場地和公園。聽說,康文署的前線員工對這個決定非常抗拒,害怕一班「生番」區議員會把他們苦心經營多年的管理制度弄糟。
這個恐懼不無道理,議員過去只擔當諮詢角色,無權,當然亦無責,有理無理,駡了才算;官員亦意見接受,態度照舊。當了先導區後,有不少議員真的相信從今以後,議員大人們的意見,政府一定要聽。而比此更可怕的,是大家認為,作為先導區,增加了資源便一定要「有嘢做到俾人睇」。
筆者曾在前市政署任職,深明署方縱有百般不是,推出的措施也必是深思熟慮;作為政府,一定要做到公正嚴明、平衡各方,雖然這意味著永遠只能做到最低要求。此外,自從兩個市政局解散後,便尤如一群技藝出眾但沒有設計師統領的裝修師傅,難以大幅度更上一層樓。
在這情況下,區議會要做的,不是協助康文署管理場地,更不是管理康文署,而是學習做設計師,以使文康場地能為社區更好利用,提升社區生活素質,並為改革背負政治責任。
增撥的五百萬工程費用,帶來另一個叫人滴汗的問題,就是大家都有壓力要做一些「見得到」的「東西」。事實上,這是最錯的想法,因為資源最沒效但最重要的運用,在於建設人,而不是讓每個人路過都嘲笑的「政績工程」,這不是在下一個區區區議員的想法,而是林鄭秘書長的肺腑之言。
改革需要無限創意與魄力,以及長時間的協商與平衡。作為先導區一員,筆者實在感到莫大壓力,唯有全力以赴。
(原載於2006年12月6日《東方日報》)